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2011年12月30日,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收到东营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东财企【2011】38号),公司投资建设的“林纸一体化项目”获得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2815.50万元,目前该款项已划拨到公司账户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相关规定,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递延收益,按照专项投资款所形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确认,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。
特此公告。
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1年12月30日